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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Q&A
  • 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认购风险申请书;

    2、信托计划说明书;
    3、信托合同;
    4、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 信托产品的特点与种类

    信托产品是一种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金融理财产品。其风险和收益介于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基金股票之间。信托产品同储蓄、国债类似,一般有相对固定的期限,明确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后,一般到期便可领取收益及本金。正是因为信托产品具有稳定和较高的收益,并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手段而日益受到广大投资者青睐。

    信托产品按投资方式分类主要有:
    1、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2、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
    3、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
    4、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
    5、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信托产品以标的物为标准分类主要有
    1、资金信托:信托标的物呈货币资金形态。
    2、动产信托:信托标的物形态为动产实物,如工业设备、车辆、船只等。
    3、不动产信托:凡是以土地、房产等地上定着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信托,称为不动产信托。
    4、财产权信托:是以财产权为信托标的物的信托。按照财产权的类别不同,又可以划分为股权信托、表决权信托等。
    5、知识产权信托:专利权信托、著作权信托等。


  • 何谓信托受益权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所谓受益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出资受让原信托受益人转让的信托受益权,从而取得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 何谓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可划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所谓优先受益权,是指优先与劣后收益权而获得信托利益的权利。劣后收益权只指优先受益人获得利益后,获得剩余信托利益的权利。

  • 何谓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 信托公司能保证投资收益吗?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5月9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公司》第31条规定: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 何谓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财产有一种独立于其他财产的性质,主要表现在:

    1、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若受托机构(信托公司)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2、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其他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一种特殊的破产隔离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享有其对信托财产的权利。
    3、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因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其他项信托财产。


  • 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1、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2、投资风险包括:*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3、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 信托资金发生损失如何处理?

    1、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2、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委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 我是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吗?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信托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何谓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即单一信托),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即集合信托),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资金信托。

  • 对信托公司受托的信托资金有何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客户)出于对受托人(信托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 信托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 信托的功能有哪些?

    1、财产管理。财产所有人将财产交付信托,达到财产增值的目的,体现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例如,张三没有精力亲自炒股,而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进行证券投资。

    2、财产转移。财产所有人将财产交付信托,通过受托人的中介设计,使第三人享受到与直接转移相同甚至更为优厚的好处,体现信托的财产转移功能。例如,李四将财产信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其收益用于子女未来出国留学所需费用。
    3、破产隔离。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信托财产免于为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所追索,从而具有破产隔离的功能。
    4、聚集资金。通过资金信托的集合运用和以信托为原理的契约型投资基金,可以把众多投资者的小额的、分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集合性运作的资金,实现专家理财、组合投资,不仅可以分散风险,而且因为规模经济效应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5、积累财富。信托一经设立,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信托文件另有约定,委托人不得随意解除信托;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信托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使其成为积累财富的最佳手段。


  • 什么是信托行为的主体、客体?

    信托行为的主体是指信托行为发生时涉及的信托关系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各方均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信托行为的客体则是指信托投资行为所涉及的信托财产。

  • 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1、有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的知情权;

    2、在发现信托财产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在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出现重大过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并追究受托人的责任。


  • 受益人有哪些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 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有哪些权利?

    1、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利;

    2、为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
    3、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和负担的债务,要求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的除外。


  • 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信托业务中有哪些义务?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

    2、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将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义务。


  • 信托业务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信托业务根据项目投资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定向委托和不定向委托,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单一委托和集合委托。

  • 定向委托和不定向委托有何区别?

    1、定向委托是指信托计划发行时,已明确资金运用的渠道,有详细的投资渠道和投资项目的名称。

    2、不定向委托是指信托计划发行时,只给出投资方向,例如:物业投资、基建投资、证券投资、加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等,但尚未明确资金运用在某个具体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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